在雷速體育的8月13日報道中,足協官方進行了詳細的評議。這場比賽是發(fā)生在中超聯賽第20輪,浙江綠城俱樂部與北京國安之間的對決。
在比賽進行到第59分鐘時,浙江俱樂部22號隊員在爭搶球的過程中,不慎踩踏到了北京國安26號隊員。起初,裁判員并未對此進行判罰,認為沒有構成犯規(guī)。然而,隨著視頻助理裁判(VAR)的介入,這一事件得到了重新審視。經過在場回看,裁判員判定浙江俱樂部22號隊員的這一行為構成了嚴重犯規(guī),并因此出示了紅牌,責令其離場。
對于這一判罰,浙江俱樂部提出了申訴意見。他們認為自家隊員的犯規(guī)程度并不嚴重到需要出示紅牌。然而,評議組的多數成員在仔細研究后認為,根據浙江俱樂部22號隊員踩踏對方隊員時的接觸部位以及踩踏后的身體重心轉移等情況來看,這一行為確實構成了嚴重犯規(guī)。
此外,評議組還指出,在裁判員初始未判罰犯規(guī)的情況下,VAR的介入是正確的。因為VAR的存在就是為了糾正場上的誤判、漏判,確保比賽的公正性。因此,裁判員在場回看后出示紅牌的最終決定是正確的。
這一事件再次證明了VAR在比賽中的重要性,它能夠有效地糾正場上的錯誤判罰,確保比賽的公正性。同時,也提醒了所有參賽隊員,在比賽中要嚴格遵守規(guī)則,避免因一時疏忽而造成嚴重的后果。